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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14级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的通知

文章来源: 发布时间:2014-08-30 18:49:00 浏览次数:

各教学院(系)党组织:

为做好2014级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及党员档案材料的接收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新入学的研究生、本专科生党员,入学后由本人将校外党组织开具的有效的《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》和自带的党员档案材料及时交到就读学院(系)党组织。各学院(系)党组织应指派熟悉党务工作的辅导员老师(中共党员)专门负责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和党员档案材料接收工作,并于95日前将辅导员老师名单及联系方式上报我部。

二、各教学院(系)党组织要在新生党员报到后一周内,认真预审新生党员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档案材料,同时填写好新生党员花名册(样表附后),并将新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、党员档案材料和新生党员花名册于2014930日前一并送我部统一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。党员档案材料经我部审核后返回各教学院(系)党组织保存。

审查新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档案材料相关要求:

1、由湖南省内转入我校学习的新生党员,其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应为党委组织部;由湖南省外转入我校学习的新生党员,其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应为中共湘潭市委组织部

2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不能超过规定的有效期。

3、凡新生中的预备党员,入学前预备期已满的,应在原单位办理转正手续后,再将党组织关系转入我校。

4、新生党员档案材料主要包括:入党申请书、自传、思想汇报、政审材料、团组织推优表、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登记表或党校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、入党志愿书、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、转正申请,等等。

三、各教学院(系)党组织不直接接收新生党员组织关系。没有转来党员组织关系或没有出具党员证明信的,就读教学院(系)党组织可不承认其党员身份、不得安排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。

四、原来在我校学习的今年考上本校研究生的学生党员,于910日前由本人来我部办理校内党员组织关系异动手续。其中考上本学院(系)研究生的学生党员,由所在学院(系)党组织办理党员组织关系信息变更手续。

特此通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