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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党委党校2017年第1期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

文章来源: 发布时间:2017-04-07 15:04:51 浏览次数:

 关于举办党委党校2017年第1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

各班团支部

经研究决定,学校党委党校将于4-5月举办2017年第1期发展对象培训班。本次发展对象培训班分为普通班和强化班。其中,发展对象普通班由党校分校承办,发展对象强化班由学校党委党校主办、党校分校协助办班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培训对象及条件

1. 参加发展对象普通班的学员需符合以下条件:

1) 已取得入党积极分子在线学习和网上考试合格证;

2) 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(从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),基本具备党员条件,在听取党小组、培养联系人、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,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    上级党委备案,已列为发展对象的人员。

2. 参加发展对象强化班的学员需符合以下条件:

  1) 从被确定为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起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,且已按照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(2014610日发布)的相关要求被列为发展对象;

2) 已取得两证,即入党积极分子在线学习和网上考试合格证、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(实体班)结业证,但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到列为发展对象时间(应在参加实体班之前)间     隔不满一年;

二、培训名额

参照“2017年度发展学生党员计划表”(组织部曾发布在“湘大党建群”和“湘大组工群”),本期发展对象培训班人数与2017年上学期计划发展人数比例为3:1

三、培训要求

1. 主要内容

党的基本理论、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,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以及其他有关知识;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、《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》等文件。

2. 形式和学时要求

发展对象普通班:课堂讲授(6次,12学时)、影像资料学习(2次,4学时)、分组讨论(1次,2学时)、大会交流(1次,2学时)、义务劳动或其他有意义的集体活动(1次,2学     时)、自学(不少于2学时)、思想汇报(1篇)、结业考试。

其中,结业考试由学校党委党校统一组织,党校分校负责监考和阅卷。考试时间为5月23日中午12:30~13:30,地点另行通知。

其他教学活动由党校分校负责组织。培训人数50人以下的党校分校不单独承办培训班,请与相关分校协商共同承办。

发展对象强化班:专题讲座(2次,6学时)、影像资料学习(2次,4学时)、分组讨论(1次,2学时)、大会交流(1次,2学时)、义务劳动或其他有意义的集体活动(1次,2学     时)、自学(不少于8学时)。

其中,专题讲座由学校党委党校统一组织,党校分校负责考勤,具体安排另行通知。其他教学活动由党校分校负责组织(可与普通班相关教学活动合并进行)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共青团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委员会    

 二〇一年四月七日